关于年假和产假的规定如下:
年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假最多可以休15天,根据工龄不同分为5天、10天、15天。职工不享受年假情形包括寒暑假休假多、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不扣工资、病假累计2/3/4个月以上。
产假
法律规定产假有98天。
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建议:
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工龄和具体情况,合理安排休假,以充分利用年假和产假。
用人单位应确保职工享受年休假的权利,并合理安排产假,保障职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