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居住的管理主要涉及 林业和国土部门。具体来说,林业部门负责林地的规划、保护等工作,包括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权发证。国土部门则管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此外,森林防火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消防局森林消防分局是主要的森林防火工作主管部门。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林业部门:
负责林地的规划、保护、防火等工作,包括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权发证。
国土部门:
管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应急管理部门:
森林消防属于其下属的副部级单位,负责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建议在具体操作中,涉及森林居住的管理问题时,可以向当地的林业和国土部门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