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在不同的情境下可能有不同的称呼,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称呼:
工程承包人:负责整个工程的主要人物,是工程的话事人。
监工:负责管理和监督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和人员安排。
老板:员工对包工头的称呼,因为包工头通常负责赚钱。
劳务队长:如果负责整个工程全部的劳务工作,则称为劳务总包;只负责其中某部分的施工则称为劳务分包。
施工队长:一般他带的队伍属于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在项目经理部下作为一个专业施工队或作业队。
企业领导或 工程经理:如果是一家公司派出的工包工头。
业主或 承包商:如果是自雇工包工头。
劳务分包:负责整个施工项目中的某类工种。
这些称呼反映了包工头在工程项目中的角色和责任,以及他们与工人、建筑公司和项目管理者之间的关系。需要注意的是,包工头在建筑法中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但他们作为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在城市发展需要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迫切需要进城找工作时,扮演了满足供求双方需求的职业介绍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