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的主要工作包括: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警察负责预防、制止和侦查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盗窃、抢劫、诈骗、暴力犯罪等。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警察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确保社会公共安全和稳定。
交通管理:
警察负责交通管理,包括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管理机动车的登记管理等。
消防监督:
警察负责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确保消防安全。
危险物品管理:
警察负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防止其被非法使用或造成危害。
特种行业管理:
警察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确保这些行业的合法合规运营。
警卫特定人员和场所:
警察负责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如政府机关、重要工厂、学校等。
管理户政和出入境事务:
警察负责管理户籍、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维护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警察负责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防止非法越界和跨境犯罪活动。
执行刑罚:
警察负责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
警察负责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防止网络犯罪和信息泄露。
指导和监督治安保卫工作:
警察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应对紧急情况:
警察在遇到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时,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武器或警械。
盘问和检查:
警察有权对违反治安管理或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组织进行盘问和检查,必要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交通管制:
在必要时,警察可以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停留,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技术侦察:
警察可以依法进行技术侦察,以侦查犯罪活动。
现场管制:
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中,警察可以实行现场管制,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立即予以拘留。
综上所述,警察的工作范围广泛,涉及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等多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