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处理欠薪问题的主要部门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劳动者可以向人社局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处理,并可能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还可能需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欠薪问题:
1. 劳动监察大队: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并责令其支付拖欠工资。
2. 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人民法院:如果劳动仲裁后问题仍未解决,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全国总工会:配合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工会系统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
5. 内蒙古自治区等多地人社厅、发展和改革委和公安厅等联合行动,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
劳动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部门进行投诉或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