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种主要分为 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主刑包括:
管制: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改造的一种刑罚方法。
拘役: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由公安机关就近关押改造。
有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时期人身自由,在监狱等执行场所接受教育改造。
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在监狱等执行场所接受教育改造。
死刑:剥夺犯罪分子生命。
附加刑包括:
罚金:对犯罪分子判处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犯罪分子的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对犯罪分子判处没收其财产。
驱逐出境:对犯罪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这些刑罚方法根据其性质和适用对象的不同,分别用于惩罚不同程度的犯罪行为,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