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压贷款,即 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自己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发放的一种贷款方式。质押物可以是债券、保单、提单、股票、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等动产或应享受的利益,且需要交给贷款机构代为保管。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权,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
质押贷款的特点包括:
质押物类型:
包括动产和权利,如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以及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等。
法律依据:
质押贷款依据《担保法》的规定进行,出质人需将权利凭证交与贷款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贷款用途:
质押贷款的资金只能用于贷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不得用于房市、投资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用途。
担保方式:
质押贷款属于担保借款的一种,与保证借款和抵押借款不同,质押借款是通过移交动产或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通过质押贷款,借款人可以在不具备信用贷款优势的情况下,利用其动产或权利获得贷款,从而解决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