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成果权包括以下几项:
著作权:
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如书籍、音乐、电影、软件等。
专利权:
指发明人依法享有的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利。专利权的保护对象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这些发明创造必须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商标权:
指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对其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享有的专有权利。商标权的保护对象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等,以及声音等可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
商业秘密:
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包括生产方法、销售渠道、客户资料等。
其他科技成果权:
包括发现权、发明权等,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
综上所述,智力成果权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这些权利保护了创造者的智力劳动成果,鼓励了创新和知识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