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使用侵权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销售侵权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制造或销售侵权标识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反向假冒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
其他侵权行为
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装潢,误导公众。
为侵犯他人商标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等便利条件。
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通过该域名进行商品宣传或交易,导致公众误认。
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以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均可能构成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