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假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其当年度的年休假天数可以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具体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 ÷ 365天)×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如果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则不享受年休假。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同样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 ÷ 365天)×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同样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建议:
职工应当了解自己的年休假权利,合理安排休假时间。
用人单位应确保职工享受年休假,并在职工未休假时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