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从 2008年5月1日开始强制要求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也需要承担一部分保费。
具体实施细节如下:
2008年5月1日:
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开始强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2011年7月1日:
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的强制缴纳体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健全与完善。
入职后三十日内: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登记的将面临罚款等处罚。
因此,用人单位必须从员工入职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