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铐是一种由国家机关使用的戒具,主要用于以下情况:
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犯罪重大嫌疑人:
当警察在执法过程中遇到违法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时,如有脱逃、行凶、自杀、自伤等危险行为的可能,可以使用手铐等约束性警械。
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
在依法执行上述任务时,警察可以使用手铐来确保执行过程的顺利进行和防止嫌疑人逃脱或伤害自己及他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了上述具体情形外,如果法律或行政法规有其他明确规定,警察也可以在这些规定的情形下使用手铐。
特殊情况下:
例如,对于判处死刑等待执行的罪犯,可以同时使用手铐和脚镣。
在劳改期间:
犯人在改造期间,如有行凶、逃跑、纵火、暴动、闹监、抢夺武器等行为,或者破坏劳改场所设施、秩序和国家物资等,也可以使用手铐或脚镣。
押解途中:
犯人在押解途中(成批调犯除外),为了确保安全和防止脱逃,也可以使用手铐。
总的来说,手铐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合法、合理,并在必要时使用,以保障执法人员和犯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