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处理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停职:
暂时停止履行职务,以便进行问题检查或反省。
调整岗位或调离原单位:
将涉嫌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从现岗位或单位调离,通常是为了更好地利用人员资源或避免进一步的干扰。
免职:
免去涉嫌违犯党纪的党员干部所担任的党内外领导职务。
引咎辞职:
党员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等,主动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责令辞职:
任免机关根据党员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并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批评教育:
对涉嫌违犯党纪的党员干部进行批评和教育,帮助其识别和改正错误。
通报批评:
公开通报涉嫌违犯党纪的党员干部的不良行为,以达到警示其他员工的目的。
降职:
将涉嫌违犯党纪的党员干部的职务降低,通常是因为其不能胜任现职。
诫勉谈话:
对涉嫌违犯党纪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提醒其注意其行为和职责。
这些组织处理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具体取决于违纪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以及组织对其的处理决定。组织处理侧重于组织上的处罚,涉及违纪对象的岗位、职务、荣誉、经济待遇等方面,主要对其直接利益产生影响,在一定情况下,它的效果更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