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孕期和分娩后可以享受一系列的福利和补贴,具体包括:
产假工资
根据国家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标准与在岗期间相同。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生育保险,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津贴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性职工可以享受生育津贴,标准为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基数。津贴支付期限为产前半个月至产后8个月(难产加1个月)。
医疗费用报销
女职工在怀孕、分娩期间可以享受医疗费用报销,包括产前检查、住院分娩等费用。
营养补助
部分地区可能提供营养补助,用于支持孕妇的营养需求。
孕产妇保健津贴
部分地区可能提供孕产妇保健津贴,用于支持孕产妇的保健和健康监测。
免费孕期检查
国家设有部分免费孕期检查项目,如血常规、生殖系统检查、肝功能、尿常规及一些筛畸项目(如NT、唐氏筛查或无创、四维彩超等)。
延长产假
各地政府为与新计生法相适应,延长产假,通常产假周期为98天加上生育奖励假,不同地区有不同的产假时长,如128天、158天、180天等。
生育医疗补助
包括住院医疗费用的补贴。
二胎补贴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二胎补贴,条件包括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生育保险、二胎孩子有出生证明等。
特殊情况补贴
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年满60岁以上,或者二胎均为女儿的家庭可享受相关补贴。
劳动保护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加班或从事夜班劳动,并应减轻工作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劳动合同权益
用人单位不得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哺乳期结束。
免费叶酸和母子保健手册
备孕妇女及孕12周内的孕妇可以免费领取叶酸,孕妇可以领取母子保健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