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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是怎么做的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1:11:55    

做工伤鉴定的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将依法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伤残鉴定申请

经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在伤情治疗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医学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现场鉴定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将安排专家对劳动者进行现场鉴定,此时劳动者可能还需要进行相应的医学检查,鉴定过程中,专家将根据劳动者的伤情、治疗情况以及康复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鉴定意见,依法作出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在收到初次工伤鉴定结论后,如果劳动者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准备申请材料

在确认工伤认定后,工伤职工或其用人单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决定书

有效的诊断证明

身份证明

劳动关系证明

《劳动鉴定申请表》。

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工伤职工或其用人单位应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提交申请时,应确保所有材料真实、完整,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

等待审核与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材料不完整的,会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材料收齐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通常,会抽取3名或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及医疗诊断情况提出鉴定意见。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期限可以延长30天。鉴定结论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

接收鉴定结论与后续处理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及时将结论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工伤职工或其用人单位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建议: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应尽快向用人单位报告,并由用人单位协助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者应确保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完整,以便顺利完成劳动能力鉴定。

如果对初次鉴定结论有异议,应及时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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