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通常指的是国有或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这包括国家、集体所有的款项,以及由国家管理、使用、运输、汇兑与储存过程中的私人所有的货币。公款具有公共财产的特性,既可以是国家所有的,也可以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或者是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专项基金的财产。
公款的两个主要特征是:
1. 所有权属公有,即属于国家或集体。
2. 广义的公款不仅包括公共资金款项和国有资金款项,还包括特定财物和非国有单位、客户资金。
在法律上,公款的概念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公有”概念相一致,是公共财产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