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上幼儿园后改名字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提出申请
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变更姓名的申请。
准备材料
携带变更之前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具的变更姓名证明信。
如果涉及收养关系变更,则需要携带收养证。
填写申请表格
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填写《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
提交申请
将所有所需资料提交给户口登记机关,并详细说明改名的理由。
审批过程
户口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必要,可能会向申请人索取更多相关证明。
审批通过后,户口登记机关会进行变更登记,并制作新的居民户口簿。
领取新证件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以领取新的居民户口簿内页。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登记机关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此外,如果孩子已经上幼儿园,可能需要学校开具相关证明,并且如果改名的理由不充分,公安机关可能不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