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索赔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 承包人由于非自身过错导致工程延期,向对方(通常是业主或分包人)提出延长施工时间的要求,并可能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这种索赔通常包括两部分:
顺延工期:
承包人要求增加工期期限,以避免支付或减少因逾期完工而产生的违约金。
费用索赔:
承包人要求对方补偿因工期延长而造成的损失,如停窝工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工期索赔的相关法律依据包括《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八条和第八百零四条,这些条款规定了在特定情况下承包人有权顺延工期并请求赔偿相应损失。
在实际操作中,工期索赔的计算通常基于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包括原工期与实际工期的比较、合同双方认可的进度计划、变更指令、影响工期的干扰事件等。
需要注意的是,工期索赔必须符合合同中的约定或双方认可的条件,并且承包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索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