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在以下情况下会犯法:
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出纳将公款据为己有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国家机关的出纳将公款据为己有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受贿罪
出纳在处理公司资金时,如果接受他人的贿赂,构成受贿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构成,适用于非国有单位或非国家机关的出纳。
挪用公款罪
出纳私自挪用公司资金进行个人或他人非法用途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出纳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隐匿或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
出纳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纵容犯罪
出纳在职业生涯中,如果纵容他人进行犯罪活动,例如为他人提供资金支持,或者不报告犯罪行为,可能会被指控为犯罪共犯,从而被判刑。
其他违法行为
出纳在相关出口退税凭证、发票管理等方面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行为,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综上所述,出纳在上述行为中均可能触犯法律,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建议出纳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