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询问法:
也称为访谈法,是指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有关人员进行面对面交谈,以了解有关情况、收集审计证据的一种方法。询问法的使用范围包括:在计划阶段中了解情况,实施阶段时收集证据,报告阶段相互沟通情况等。内审人员在实施时要注意同时要有两名审计人到场。
审核法:
审核法是指对会计记录和其他书面文章进行审阅与核对,这方面占审计工作的比重比较大。它主要在查阅会计资料、预算、计划、会议记录及各种规章制度等资料使用。审核法的使用范围包括:主要审阅原始凭证要素有无作弊,包括签字,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合规等;记账凭证要素是否规范完整,复核签字等,附件是否完整和处理得当;账簿各项记录是否规范完整,反映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观察法:
观察法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实地察看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场所、实物资产和有关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以获取证据的一种审计方法。观察法的使用范围包括:审计的计划阶段和实施阶段,相关岗位设置、职责分离和业务规程执行等。使用时注意事项:可以严格观察和较随意进行;事先通知配合或突击暗访;形成工作底稿,必要时有关人员签字;观察取证可独立进行或与监盘、询问结合。
函证法:
是指审计人员向被审计单位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发函,要求对方提供书面证据,以证实某些事项或认定某些事实的一种审计方法。
数据分析:
利用数据分析工具和技术,对组织的财务数据和运营数据进行分析,发现潜在的问题和风险。
抽样审计:
通过随机选取样本进行审计,评估整体的合规性和准确性。提供三种抽样方法,包括等距抽样、随机抽样、PPS抽样。
审阅法:
对组织的文件、记录和报表进行审查,评估其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分析法:
包括比较分析、比率分析、相关性分析、变动分析等财务理论中的分析方法,通过对数据的深入剖析,能够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点。
效益评价审计法:
评估组织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风险管理、控制活动、信息和沟通、监督和评价等方面。
顺查法:
按照经济活动发生的先后顺序和会计核算程序,依次审核和分析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
逆查法:
与顺查法相反,逆查法是从会计报表开始,反向追溯到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
实地盘点:
对被审计单位的实物资产进行实地盘点,以确认其存在和数量。
现场查阅:
对被审计单位的文件、记录进行现场查阅,以评估其合规性和准确性。
实地调查:
对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其运营状况和风险管理措施。
重新计算:
对某些财务数据进行重新计算,以验证其准确性。
重新执行:
对某些业务流程进行重新执行,以确认其合规性和有效性。
这些方法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以便更全面、准确地审查企业的经济活动和内部控制,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