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基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在岗职工工资基数
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如果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超出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情况
不计入缴费基数。
全市上年度职工中,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在职职工个人缴费
按其缴费基数2%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退休人员个人缴费
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费
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用人单位应当按其缴费基数10%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其缴费基数2%的比例缴纳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
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
根据当地规定确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一般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不等。
根据当地规定确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一般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80%不等。
特殊情况的处理
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
缴费基数的核定
每年社保会在固定的时间(如3月或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等证明。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准确计算出医疗基数,确保医疗保险费的正确缴纳和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建议个人和单位在申报医疗基数时,仔细查阅相关政策文件,了解个人工资收入等对缴费基数的影响因素,确保缴费基数的准确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