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的有效期通常为 一年,具体到期时间取决于持有者是否在居住地连续居住以及是否及时办理签注手续。以下是相关规定的详细说明:
有效期:
暂住证的有效期最长为一年,到期后持有人需要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暂住证满一年之日的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签注手续:
如果持有人未在暂住证到期前办理签注手续,则暂住证的使用功能会中止。办理签注手续后,暂住证的使用功能会恢复,并且居住年限会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换证:
在暂住证即将到期时,持有人需要携带原暂住证、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暂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综上所述,暂住证的到期时间主要取决于持有者是否及时办理签注或换证手续。建议持有人在暂住证即将到期前一个月内办理签注手续,以确保暂住证的有效性和连续居住年限的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