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经费报销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费用报销的标准、程序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2章 费用报销审批
第3条 公司管理费用内容
公司管理费用包括工资、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会议费、车辆使用费、通讯费、房屋租赁费、咨询顾问费、低值易耗品购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职工培训费等支出。
第4条 费用预算
公司各部门,不含综合业务部,应于年初根据业务需要制定本部门年度费用预算并报财务部。财务部审查平衡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下达费用预算定额。年度费用预算执行过程中,财务部将视情况对费用预算做适当调整。
第5条 报销审批流程
开支各项管理费用时,属各部门预算内的正常支出,由各部门正职签字,报财务部直接审批报销。属预算外的支出和不宜执行费用预算管理的部门开支,必须提前向财务部申请,由财务部根据审批权限审批或报批。
第6条 报销签字要求
各部门报销有签字权的为部门正职。部门正职出缺时,可以授权部门副职签字,并书面通知财务本部。如一个部门仅设正职单岗或副职单岗而出缺的,报销暂缓。确需急办的,报请公司分管领导签批。
第7条 领导层报销审批要求
公司部门正职本人业务报销须经公司分管领导签批。公司副总经理和助理总经理本人业务报销须经公司总经理签批。
第3章 差旅费开支
第8条 差旅费内容
公司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和邮电通讯等费用。
第9条 差旅费报销办法
公司差旅费报销根据公司任职和出差地区不同,采取实报实销与定额补助相结合的办法。
第10条 差旅费报销流程
公司职工出差,须先行确定地点、任务、天数、人数及费用预算,以保证差旅费在年度预算定额内节约使用。出差天数在一星期以内的,由部门正职批准,超过此期限的,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11条 出差地区划分
出差地区划分为一般地区与特殊地区,特殊地区指深圳、珠海、厦门、广州、汕头、上海、海南等,出差天数按自然天数计算,出发、返回当日均算在内。
第12条 交通费用报销标准
公司职工出差到外地,按乘坐车、船、飞机标准乘坐,特殊情况、不宜执行上述标准时,应由公司分管领导签批。
第13条 火车票报销标准
出差人员夜间,即晚7:00至次日凌晨7:00期间,乘坐火车超过6小时,或白天连续乘车超过10小时的,可购买同席卧铺票。未乘卧铺者,乘坐普通列车可按所购票价的60%给予补贴;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票价的50%补贴;购买软座票者不予补贴。
第14条 公司各级出差人员报销标准
1.公司出差人员按规定乘坐车、船、飞机,凭车、船、机票据实报销。每次出差的机场、火车站、码头往返费用,凭相应张数票据据实报销。
2.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出差,各项费用实报实销。其他人员出差,住宿费在规定标准以内部分,按住宿发票实报实销,超过标准的部分由本人自负:部门副职及其以下人员,同性别两人以上出差,须合并住宿。此外,助理总经理及其以下人员出差每人每天给予出差补助200/350元(一般地区/特殊地区),出差补助包括在外地的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费。职工每次出差,如在同一地点驻留20日以上者,自第21日起比照规定标准的80%给予报销。经批准开车出差,当日往返者,按每天出差补助的一半给予补助。
3.公司职工与公司领导共同出差,财务部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报销标准。聘请公司以外的人员同公司职工共同出差办事,聘请人员的报销标准比照陪同人员的报销标准。
4.职工外地出差发生的宴请费,原则上应按规定于出差前申请,特殊情况应按审批权限事先口头请示,回单位后补办手续。出差发生宴请的,扣除陪宴人员宴请当日一半的出差补助。
5. 职工出差发生的邮电通讯费、文印费和信用卡异地提现手续费等杂费支出按发票据实报销。
6. 公司职工为所属企业出差办事,差旅费应在所属企业报销,报销标准按所属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7. 公司职工在本市内公出办事,不报销任何市内交通费用。
第15条 出差借款程序
出差人员预借差旅费,应填写“出差借款预算单”。若申请出差宴请费的,还应同时附上“招待费审批单”,经出差人员所属部门正职审核签字后送财务部审批。审批后办理借款手续。
第16条 出差报销时间
出差人员返回后,应在7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4章 招待费支出
第17条 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包括招待来访客人的茶叶、水果、饮料等费用;宴请客人的用餐、食品、酒水等费用;以及赠送客人、客户的纪念品和礼品等费用。
第18条 业务招待费要求
1.公司用于接待来访客人的茶叶、水果、饮料等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购买、保管、发放及费用控制,不得突破财务部下达的费用预算限额。
2. 以公司名义制作的纪念品、礼品,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订做和管理,各部门需领用时,按办公室有关规定办理领用手续。
3. 公司年末举行对外联谊活动所需费用或公司举办大型活动的费用由办公室和财务部集中管理、联合控制。
4.公司各部门一般性招待用餐和礼品等费用一次性支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财务部提交预算申请,经财务部批准后合理掌握费用开支,并在此项支出完成后据实上报财务部知晓。
5. 公司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宴请的,按下列原则和办法办理。
(1)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年度招待费用总额不得突破财务本部下达的
预算。
(2)限制陪餐人数,原则上陪同人员不得多于来宾人数。
(3)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宴请标准。
(4)必须事先填写招待费审批单,并经批准。
(5)凡违反上述原则,未事先申请或突破申请标准的宴请,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并
向公司总经理反映。
6.公司各部门全年各项管理费用预算的执行情况,由财务部定期审核公布。
第5章 附则
第19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20条 本制度的编写、修改及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