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调令的发出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申请人申请
申请人首先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并可能需要提供对方单位的商调函。
单位审批
申请人所在的单位在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报至人事处,由人事处进行审批。
学校或上级部门审批
如果是事业单位人员调动,需由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国企人员调动可能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干部工作情况决定。
调档手续
审批同意后,申请人所在单位和调入单位需办理调档手续。
正式调令
调出单位填写《调动人员登记表》,并由调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调入单位人事部门发商调函到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在接到调档函后寄出调动人员档案。
相关部门在接到调令后,办理行政、工资及相关内容的转移手续。
调令发放
调令一般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发出,一式三份,分别给调出单位、拟调单位及本人。
调令可能直接发给个人,或者由单位领导通知个人领取。
报到与手续办理
申请人凭正式调令到人事科领取相关离校手续办理传递单,然后到所在单位及相应部门办理手续,并结清相关费用。
完成调动
办理完所有手续后,申请人将离校手续办理传递单交回人事科,完成整个调动过程。
以上步骤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总体流程遵循上述原则。需要注意的是,调动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