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偷来的东西构成的罪名是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该罪行的成立需要满足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这一主观要件,如果不知情则不构成犯罪。此外,该罪行的处罚不仅适用于个人,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同的规定处罚。
在实际操作中,是否构成该罪还需结合具体案情和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如果您面临类似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