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若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则会在 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时即行公布。同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因此,一般情况下,发明专利申请在初审合格后将在 18个月后公开。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则申请会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并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通常为3个月)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
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若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则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并发放专利证书,同时进行登记和公告。
综上所述,专利初审合格后将在 18个月内公开,除非申请人提出提前公开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