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退货的商品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的商品
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以下商品除外:
消费者定作的
鲜活易腐的
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交付的报纸、期刊
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
如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商品
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
特定商品
拆封后因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原因不宜退货的商品,如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贴身用品等
一经激活或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如产生授权或者激活信息的手机、电脑、数码产品等
已经在线交付的充值类商品,如手机充值卡、游戏点卡等
建议
保留购物凭证:消费者应当保管好购物小票或者发票,这是商品退换的主要凭证。
检查商品状态:退回的商品应当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包括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使用说明书等齐全。
了解退换货政策:在购买商品前,尤其是通过网络平台购买时,应仔细阅读退换货政策,了解哪些商品适用无理由退货,哪些商品不适用。
通过以上信息,消费者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在需要时合法合规地进行退换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