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国有资产是指国有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 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了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是违法行为,并且可能构成犯罪。
具体而言,侵吞国有资产的方式包括:
集体私分:
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以奖金、福利等形式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
低价折股或出售:
通过这种方式侵占国有资产。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侵吞国有资产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还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必须坚决予以查处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