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即 带薪年休假,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在连续工作1年以上后,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的连续休息假期。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具体规定如下:
法律法规
行政法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8年1月1日实施)。
部门规章:《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2008年9月18日实施)。
部门规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2008年2月实施)。
年休假性质
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休假待遇,职工累计工作年限满一年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权利。
实施方式
企业年假是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的,给予职工的额外休假福利。
休假天数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实施保障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并且在年休假期间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建议:
职工应当了解并合理利用自己的带薪年休假权利,以保障休息和放松的时间。
企业也应制定明确的年休假政策,确保职工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