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婚姻证明,可以前往以下地点进行办理:
凤凰镇便民服务中心:
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于11月1日至凤凰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届时市婚姻登记处将安排婚姻登记员现场服务。
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杨舍镇湖南路8号暨阳湖生态园内):
若因故未能赶上当日办理的市民,可前往此固定办理点进行办理。
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查档证明等。
建议选择离自己较近的办理点,以便顺利完成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