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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不收费!!!警惕“年报诈骗”!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4 22:23:00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经营主体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随着年报季来临,诈骗分子也伺机活跃。甘井子区市场监管局郑重提醒: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经营主体增强防范意识,谨防“年报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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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常见手段





冒充市场监管人员

声称年报和信用修复需缴费

不法分子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或加微信等方式,联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声称其未进行年报申报或信用存在问题,要求缴纳一定费用以进行信用修复或完成年报。



制作虚假入口和交易平台

不法分子在微信等社交媒体上制作虚假的年报入口或交易平台,诱导经营主体点击并填写相关信息,从而骗取银行卡账号、身份证号及密码等重要隐私信息。



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

不法分子通过短信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信息,引诱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点击,并在非法交易平台上进行诈骗。



利用不明来源的快递件进行诈骗

不法分子邮寄到付快件,要求企业支付运费,信件中包含所谓《企业年报公告》,以企业年报过期为由,责令其接受“年报”,并支付费用。



第三方中介机构协议收费

虚假的第三方中介机构通过给经营户发送信息,要求签约协议并支付钱款进行年报,从而骗取费用。






区市场监管局严正声明

企业年报全程免费!请通过官方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主申报,切勿委托不明机构代办。请广大经营主体提高警惕,相互提醒,共同筑牢防诈防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编辑:宋东晓李胜男

审核:王佩瑾

责编:何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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