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伙合伙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全体合伙人的同意:
入伙人必须得到现有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订立书面合伙协议:
入伙人与原合伙人之间应签订书面的合伙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享有同等权利与承担同等责任:
原则上,新入伙的合伙人应享有与原合伙人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责任,除非合伙协议中有其他约定。
对合伙企业既往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新入伙的合伙人需要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告知义务:
原合伙人在签订入伙协议时,应向新入伙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以上条件均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设定。需要注意的是,入伙协议中的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但对内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