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主要 取决于具体情况和保管期限的规定。根据《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主要分为两种:永久和定期。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30年和10年。
永久保管
反映本企业主要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文件,对本企业、国家和社会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文件,列为永久保管。
定期保管
反映本企业一般工作活动的文件,在一定时间对本企业各项工作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列为定期保管。定期保管档案的年限可根据其参考利用价值分为30年和10年。
此外,某些特定类型的档案如会计档案、婚姻登记档案等,其保管期限有特别规定: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
企业应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经档案鉴定委员会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档案应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登记造册,填写销毁清册,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后进行监督销毁。销毁清册永久保存。
综上所述,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性质和用途的不同,分为永久和30年、10年两种定期保管期限。对于特定类型的档案,如会计档案和婚姻登记档案,还有更为具体的保管期限规定。企业应遵循相关法规和规定,合理确定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并定期进行档案鉴定和销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