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具体宣判时间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法院的工作安排、案件的复杂程度等。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案件事实特别清晰且证据充分,可能会在开庭后几天或几周内宣判。但如果需要进一步核实证据或进行补充调查,宣判时间可能会相应延长。
此外,如果案件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审判期限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综上所述,简易程序的宣判时间一般为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但具体时间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审理进度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