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安监局需要调查的时间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般情况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特殊情况
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如果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延长情况
在特殊情况下,经过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综上所述,工伤安监局调查工伤的时间一般应在60日内完成,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90日。
建议:
申请人应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据和材料,及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以保障自身权益。
如果遇到复杂情况或需要延长调查时间,应及时与工伤安监局沟通,了解进度并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