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转移需要以下手续:
填写档案转移申请表
填写档案转移申请表,并与申请表格一起邮寄至本人户籍地人才中心,或转移至新的就业单位。
开具接收证明
若没有工作单位,需在人才中心开具接收证明,上面写有接收的单位名称和详细的地址,并且有单位的盖章、身份证号码和个人的签名。然后将这个接收证明寄到外地的原来的工作单位。
办理调档函
在档案的接收方开具调档函,档案接收单位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开具调档函。
提交转档申请
前往原单位档案室,提交转档申请并填写档案转递单。
档案转出手续
持接收单位商调函、本人与单位签订的《代管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合同书》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档案邮寄
档案邮寄是加密的,需要20天的时间。
档案接收回执
个人的档案从外地寄回来之后,会收到个人档案的详细资料和转出证明,同时还有一栏就是接收回执。把这个接收回执有新单位盖章、签字、写明日期,然后邮寄给原来的档案管理单位。
确认档案到达接收单位
档案寄出后大约需要半个月到一个月的时间到达接收单位。
相关证明文件
如果是属于初次就业的毕业生,需要提供个人报到证。如果是属于机关或者事业单位的辞职人员,要提供与公司签订的离职协议、辞职申请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档案材料目录等文件。
办理人事档案办公室手续
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办公室,凭《接受函》查阅人事关系计算机资料,确认在案后缴纳所欠的人事代理费用,以20元/月累计;交清后在两份《登记表》主管部门意见栏加盖公章。然后人事档案办公室随即将档案袋调送到综合事务办公室。
建议:
在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时,确保所有文件齐全且准确无误,以免影响转移进度。
如果档案转移涉及多个单位或地区,建议提前与相关单位或地区沟通,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