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包在建设工程中通常指承包单位在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施工的行为。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转包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按转包对象分类
工程总承包转包: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的转包。
施工转包:进一步细分为施工总承包转包和专业工程转包。
勘察转包:勘察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转给他人。
设计转包:设计单位将其承包的设计任务转给他人。
按转包方式及转承包人人数分类
直接转包: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直接转包给某一施工人。
变相转包: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通过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
按转包次数分类
一次转包:承包人只进行了一次转包行为。
层层转包:在转包的链条上存在多个转包环节。
按转包范围分类
整体转包: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项目一次性转包给他人。
部分转包:承包人将项目中的某些特定部分,如某个专业工程或某个施工阶段转包出去。
按转包行为性质分类
合法转包: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且符合总承包合同约定和建设单位认可。
违法转包: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通常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未对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
在实际操作中,转包行为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例如,《建筑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以分包名义进行变相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