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欺诈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对方财物。常见的合同欺诈行为包括:
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
提供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商品或服务。
虚假的商品标识欺诈行为:
使用虚假或误导性的商品标识欺骗消费者。
虚假的合同主体欺诈行为:
使用虚构的单位或个人名义签订合同。
虚假的宣传欺诈行为:
通过夸大或虚假宣传诱使对方签订合同。
虚假的价格欺诈行为:
设定不真实的价格条款来欺骗对方。
使用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收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其他方法骗取对方财物,如假冒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等。
如果合同欺诈行为涉及刑事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可能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