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险”指的是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养老保险:
这是为了保障职工在退休后能够维持基本生活需求而设立的。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满足一定缴费年限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医疗保险:
该保险旨在帮助职工承担因疾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从而减轻医疗负担。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失业保险:
在职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下,该保险提供一定期限的失业救济金,以保障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
三险通常由用人单位与职工本人共同缴纳,具体的缴费比例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有所差异。例如,养老保险单位承担的比例通常为16%至21%,个人承担的比例为8%至11%不等;医疗保险单位承担的比例通常为6%至9%,个人承担的比例为2%至3%不等;失业保险单位承担的比例通常为1%至2%,个人承担的比例为0.5%至1%不等。
需要注意的是,“三险”并不包括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而“五险”则包括这五种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