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传唤需要遵循以下手续:
批准程序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但需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证的使用
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强制传唤的条件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询问笔录
无论是口头传唤还是强制传唤,都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总结:
强制传唤需要经过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的批准,并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警察可以口头传唤并记录在询问笔录中。若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可以依法实施强制传唤,并可使用约束性警械。